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X标准的钢化玻璃、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,如安全中空玻璃等
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:
1.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;
2. 面积大于1.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X终装修面小于 500mm的落地窗;
3. 幕墙(全玻幕除外);
4. 倾斜装配窗、各类天棚(含天窗、采光顶)、吊顶;
5. 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;
6. 室内隔断、浴室围护和屏风;
7. 楼梯、阳台、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;
8. 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;
9. 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、观察孔;
10.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、门厅等部位;
11.易遭受撞击、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。指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JGJ113和《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》JGJ102所称的部位